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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开展药品零售远程处方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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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6 | |||
为破解处方药销售和监管难题,广安市探索试点“互联网+药店电子处方运用综合管理”新模式,在全市20%的药店开展药品零售远程处方试点工作,搭建消费者、医师、药店、药师、监管部门间的安全用药平台,实现患者购药方便安全、药店销售增加、医院形象升位、法规顺利贯彻“四方共赢”。 一是搭建平台,促进处方药凭处方销售。试点引进第三方平台公司,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安装远程电子处方服务系统,群众通过视频让网络医生了解病情、开具处方,当场打印处方购买处方药,方便了群众的同时促进了药店销售,防止了随意销售或购买处方药的乱象。 二是功能全面,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引进几家已在成都、南充等地试点成功、系统成熟、群众反映好的公司,由药品企业自主选择服务。远程处方服务系统都具备网络医生来源可靠、患者可选择医生、视频通话、健康咨询、轻症诊断、体检报告传医生、处方打印、公益宣传及统计等功能,能够实现全程留痕,可溯管理,为解决争议提供依据,监督在线医生行为,确保电子处方的严肃性、科学性。 三是范围明确,降低群众用药风险。试点对电子处方的医师签名、限用病情类别和人员类别、试点中有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减少群众自行购买处方药的用药风险。 四是双轨运行,职业药师与远程服务系统双重保障。新开办零售药店验收前需安装远程电子处方服务系统,并继续严格执行配备执业药师的相关要求,要求试点药店不得以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代替零售药店已按规定配备的驻店执业药师。职业药师与远程服务系统发挥各自优势,互相补充,共同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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