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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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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31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广安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市、县、乡三级联动,全覆盖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所辖区域负责制,组织执法力量对专门从事保健食品的经营单位进行排查,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在核准的范围、地点从事销售。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得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保证产品合法、安全。

二是加强场所管理。对辖区内从事保健食品会议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化指导,督促场地提供者查验、留存营销举办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举办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加强逢场天到乡镇、村组进行推销活动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会议营销、非法宣传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

三是规范宣传内容。明确经营者在宣传和销售保健品过程中,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夸大功效及成分作用,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否则将按照《食品安全法》严厉查处。此外,通过印发保健食品常识宣传单,加强保健食品科普知识的正面宣传,切实提高公众辨识和防范能力。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将保健食品纳入基层所日常监管计划,对经常开展会议营销、免费体验的点位进行重点管控,查明或厘清营销责任主体,建立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监管层面上盲区和死角。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63家,责令限期整改36家,责令停业整顿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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