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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局“三突出”加强化妆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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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16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到“三突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突出责任落实。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台账登记管理等相关规定的集中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帮助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逐步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使经营使用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增强诚信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二是突出专项检查。以规模较大的美容院、化妆品专卖店、商场为重点单位,以特殊用途化妆品(例如祛斑类产品、染发类产品、防晒类产品等)、进口化妆品、儿童化妆品为重点品种,查看是否具有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的证明批件、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和宣传用语等。

三是突出监督抽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总结分析往年抽检结果基础上,通过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隐患,加大对化妆品违法添加禁限用物质打击力度,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截至目前,共抽取美白、祛斑、祛痘、面膜、淋洗及美容修饰类等6个类别23个批次的化妆品,全面完成了2018年省级化妆品监督抽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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