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基层监管>广安
广安市“四突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18-08-10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广安市坚持重拳出击、精准整治,有效解决农村食品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突出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以《食用农产品风险项目清单》中的重点产品、低价食品、儿童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为重点,加大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共抽检农村食品135批次,并对不合格的7批次食品全部进行了核查处置。

二是突出日常巡查。加大市场主体资格清理力度,查看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贩是否进行登记或备案;督促农村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管控,自觉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共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979户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67份,约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6户次。

三是突出专项整治。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农家乐,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集中整治,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违法行为,对餐饮单位严查进货台账登记、食品贮存、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情况。共捣毁食品“黑窝点”、“黑作坊”8个,查处食品案件87件,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192.58公斤。

四是突出示范创建。采取“政府补助、村委领办和厨师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固定聚餐示范场所,创新实施“农民新村百姓食堂”、“偏远乡村家宴超市”、“乡厨经营加工配送”三种模式,新建成12个农村“坝坝宴”固定聚餐示范点,引领“坝坝宴”规范管理,防范农村群宴风险。

TOP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办公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028-86785861 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1900485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2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