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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47条
2019年12月05日
来源: 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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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47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成华区圣灯路红枫岭小区楼下,五十米开了七八家烧烤摊,油烟扰民,最近两个月还开了家酒馆,每天凌晨四五点噪声特别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行政审批局、跳蹬河街道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经查,该路段共涉及烧烤商铺五家、酒馆一家,这六家餐饮店铺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都能正常使用,并且全部都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属合法经营。关于油烟及噪音扰民的问题。20191122日至25日,成华区跳蹬河街道连续对该路段餐饮商家进行了整治,责令商家在店内张贴温馨提示,提醒食客文明用餐;要求商家对油烟净化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1126日,再次巡查该路段,噪音和油烟问题已得到明显改善。关于酒馆审批的问题。酒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一)凡涉及食品销售、制售类的茶楼、酒吧、KTV、超市、药房、餐厅等均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二)办理许可所需申请材料:1.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及进货制度;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登记证书复印件;3.法人(负责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店内布局图(A4纸手画或电脑制作或现场照片);5.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资料齐全后窗口领取)。(三)审批审查要点:酒馆房屋性质必须为商业。下一步,成华区跳蹬河街道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行业作业规范经营。上述回复意见,成华区行政审批局、跳蹬河街道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满意。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行政审批局(电话:84385206)、跳蹬河街道(电话:84388507)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20191110日从雅安草坝收费站出发到成都绕城接待寺下高速,走ETC车道收费54.15元,这个收费是怎么计算的,合理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1110日,您驾驶车辆从乐雅草坝站到绕西双流站,因路径标示异常造成收费有误,我厅高公路监控结算中心已按实际路径进行修正,将多收取的通行费退还到您的账户。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处理情况,您对回复表示满意。感谢您对四川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生活愉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网民留言】

1、我们是康博健身草堂店的会员,康博草堂店在6月宣布要装修,在七月告诉我们已被乐体收购,81日我们停止健身。2、我们康博会员全体转给乐体天祥店健身,当时答应我们十月会试营业,到了十月推到十一月,我们等待不及想要退款,告知我们可以退,需登记信息,大约600+的会员已去登记信息。3、十一月登记完,后续去询问什么时候能退款,告知我们电脑放在双楠店,需重新登记,一拖再拖。又问什么时候能退款,说十一月底开业能退,目前,乐体健身天祥店还未开始装修(因业主不同意建游泳池。)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青羊区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经对商家进行约谈,商家承诺:1.原康博会员已经申请的退款费用,从2019.11.1开始将由成都乐瀚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体健身)进行退款;2.原康博会员剩余运动时间及私教课程可在乐体继续使用;3.会员可申请免转卡费或转店费一次(黑标红唐店除外);4.在天祥广场预售门店以及填写申请退款的会员,公司从11月开始将会按照申请日期的先后顺序,分批次退款,乐体健身承诺已申请退款会员将在12.31日之前处理完毕;5.退款流程:到店查询--填写退款申请表--核实剩余价值产品--确认退款金额签字--接到公司退款通知--必须携带收据、合同、会员本人身份证--提供银行账号(必须本人)书写收条签字、按手印结款。另,现在商家办公地点已经搬迁到天祥广场负1楼角落。经调查:成都乐瀚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于20191127日发出通告,通告内容如下:乐体健身与先锋健身优品道店已经协商达成一致,原乐体天祥店会员(包括原康博草堂会员)均可将原有会籍时间免费转移至先锋健身优品道店(青羊大道99号优品道广场5F),请各位于1215日前至天祥运营前台(二环路西一段155号附116号,西门街里负一楼)办理免费转会手续,填写确认书。持确认书、身份证至先锋健身优品道店前台办理信息录入手续,办理时间为2019121日至2020131日。会员可从121日开始在先锋进行游泳、锻炼。

【网民留言】

成都市高新区尚雅路8号万景峰1133**无照经营麻将馆,工商执法部门未对其依法取缔,纵容其继续无照经营,不符合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请管理部门督促工商执法部门依法取缔该无照经营麻将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无照经营麻将馆的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201911251444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改办)工作人员联系网民,询问了相关情况,讲解了相关法律并告知其投诉已受理。为进一步妥善处理该问题,住改办向合作街道办通报了相关情况,请求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合作街道办组织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物业到该址进行了核查。经查,该址确在经营麻将馆。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法律教育并下发了《住改商行为告诫书》,告诫其应当立即停止未经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擅自将住宅用于经营性活动的行为。经教育,经营者承诺搬离。工作人员要求其在搬离之前控制好噪音,处理好相邻关系。同时,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采取相应措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小区的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做好大门进出人员把控工作,对小区进出人员严格进行管理,将该户使用人及相关人员、物资纳入物业管理重点对象,并及时制止该户噪音扰民行为;二、严格管理门禁卡的发放和使用,对出入小区非居住人员实行严格管理;三、要与热心业主多联系,多沟通,加强小区业主自治;四、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职尽责,服务好业主。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于2011年初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四川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蓬溪紫荆国际小区商品房,2014年初接房并换签正式购房合同,开发商代收了我所有税费,大修基金。接房至今快6年时间了,我多次找开发商备案合同,开发商却一直不给我备案购房合同,以各种理由拒不办理,我们小区200多户人一直都没有办理房产证,我们多次找当地政府,好不容易这次开发商说先办一批房产证,可是有80十户左右不能办理,其中就有我家。我们希望上级政府领导帮助我们购房业主早日把合同备案,让我们早日拿到房产证。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您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已致电联系您,并告知从201851日以后,按市房管局要求,我局出文规定,网签合同备案必须首先要缴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才能备案。紫荆国际因为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已通知开发商向房管局申请已网签未备案的合同开通维修基金特殊处理渠道,然后送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备案。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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