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信发〔2022〕8号
各市(州)信访局,省直部门信访处(室):
为做好《信访工作条例》正式实施后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机衔接,省信访局对2022年3月以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其中17件规范性文件。废止的文件自2022年5月1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四川省信访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1.《四川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信访局关于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局内字〔2013〕27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已依法终结信访事项备案工作>的通知》(川府信复办〔2014〕5号)
3.《四川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信发〔2014〕6号)
4.《四川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信访局投诉受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川信发〔2014〕7号)
5.《四川省信访局关于加快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川信发〔2014〕29号)
6.《<四川省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的通知》(川信发〔2014〕31号)
7.《四川省信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的通知》(川信发〔2014〕49号)
8.《四川省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网上投诉事项办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川信办发〔2016〕14号)
9.《四川省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信办发〔2016〕16号)
10.《四川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信发〔2017〕1号)
11.《四川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到省越级走访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川信发〔2017〕10号)
12.《四川省信访局<关于建立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川信办发〔2017〕19号)
13.《四川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川信发〔2018〕1号)
14.《四川省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信办发〔2019〕6号)
15.《四川省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通知》(川信发〔2019〕10号)
16.《四川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集体访接谈登记办法》
17.《四川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重复访接谈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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