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 > 公告公示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乐山市市中区、达州市宣汉县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验收结果的公示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4-08-30 】 关闭

logo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推进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卫办监管便函〔2023〕67号)要求,省疾控局组织对乐山市市中区、达州市宣汉县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经研究,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达州市宣汉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4年9月1日至9月7日)。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疾控局综合监督处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人:毛毅

联系电话:028-86133880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号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8月30 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