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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日期:2023-04-03 10:45 来源:设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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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反映我市及各县(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供统计数据参考。同时,为规范部门统计数据报送,减轻部门统计工作负担,整合部门数据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分为年报表、定期报表。年报部分主要包括上年度行政区划、民政事业、人口、医疗等45个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内容。定期报表主要包括本年度每月(季度)财税收支、外贸、金融等12个经济方面的内容。年鉴部分主要包括上年度自然资源、土地状况、气象、城市用水、供水等35个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年报统计范围为全市及5个县(区),部门综合定期报表(月报、季报)统计范围为全市。

四、调查方法

市级27个行政部门,电信业务企业3个,保险行业协会,攀枝花保安营机场。

五、组织方式

数据收集:本制度所需统计数据由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现有统计报表、部门行政记录以及有关资料整理填报。

报送方法:年报表报送,市级部门和有关企业单填报纸质(盖章)报表交市统计局综合科;数据文件报送,市级各部门要按报表程序说明规定的文件名和文件格式备份数据,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综合定期报表,(月、季度)报表报送,每月通过电子邮箱报达。

报送时间:综合年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30日前。综合定期报表(月报、季报)报送时间为当年每月25日前,1月免报,年鉴资料表报送时间为次年6月30日前。

六、数据发布

主要数据以统计分析报告、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形式在攀枝花市统计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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