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函〔2024〕179号
熊映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和建立家电超期服役淘汰机制的建议》(第0222号)收悉,建议中提到的大量家电超期服役、回收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关系老百姓的切实利益。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您的意见建议,在此期间针对家电以旧换新开展一系列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制定以旧换新政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回应您的关切,5月27日,我们联合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明确从6月15日开始,对省内个人消费者交售五类旧家电并购买省内企业销售的七大类绿色智能家电,按其实际售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台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不超3台。
(二)实现销售回收全流程管理。为便利消费者申请,强化资金全流程监管,我们牵头开发了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为消费者、企业以及政府部门提供了全流程信息服务,推动消费者补贴申报全省一张网,实现家电销售、回收和拆解全流程闭环监管。据了解,目前全国仅四川拥有独立的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全省在线申报补贴信息已突破10万条。
(三)加强政策宣传推广。5月16日,省政府召开的政策吹风会上,对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进行了解读。在主流媒体公布以旧换新流程和首批参与以旧换新企业名单,据不完全统计,央视总台、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国际商报等主流媒体报道50余次。同时,要求市(州)设立咨询服务热线,注重网络舆情防控。
(四)加强回收体系建设。召开全省再生资源回收现场推进会,推广银谷碳汇等典型企业回收模式。推荐成都、德阳、内江为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银谷碳汇、长虹格润等为典型企业。大力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两重”项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通过省级会审60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内容,下一步,我厅将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回收体系,并推动行业研究家电安全使用年限。
(一)加大力度,推动宣传进社区。我们将扩大宣传范围,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持续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指导市(州)用好融媒体,主动发声、加大宣传。推动大型销售企业、家电卖场主动作为,深入社区一线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政策执行效益。
(二)重点做好政策衔接。因地制宜做好央地政策衔接,统筹使用新增资金对国家明确的8类家电给予补贴,合理利用好省市县三级资金,形成合力支持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三)统筹资源完善回收体系。依托超长期国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和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扩大行业投资,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特别是标准化、规范化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复制推广“互联网+回收”“社区+回收”“定时定点回收”“以车代库”等经验做法,做优做强回收体系,以此引领带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四)推动行业研究家电安全标准。推动行业协会联合家电生产、销售企业主动开展调研,分析不同家电安全年限,为政府制定标准提供依据。
此函。
四川省商务厅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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