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依规开展2024“蜀里安逸·悦禧龙年”消费券领用、核销的联合公告
为营造清朗、有序的消费券发放、使用环境,确保2024“蜀里安逸·悦禧龙年”消费券抢券、用券、核销行为合法合规和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现公告如下:
一、欢迎全省消费者积极、规范参与2024“蜀里安逸·悦禧龙年”消费券抢券、用券和核销活动。
二、参与活动的用户如存在利用软件作弊抢券、刷单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骗取财政资金等不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抢券、用券资格,退回相应财政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参与活动的商户如存在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等违规经营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查处。
四、发券服务平台应严格遵守消费券相关规定,加大技术力量投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利用软件作弊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如出现平台对利用软件抢券等不法行为防范处理不力、发生大规模消费券套现(及风险)等情形,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参与后续轮次消费券发放资格。
五、本次消费券活动禁止2024“蜀里安逸·悦禧龙年”消费券活动期间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户参与核销。
特此公告。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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