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川商流通〔2023〕18号
  • 发布机构: 四川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 公文种类: 通知
  • 索引号: 008282647/2023-18121
  • 成文日期: 2023-09-28
  • 发布日期: 2023-09-28
  • 有效性: 有效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3年四川省高品质示范步行街名单的通知

川商流通〔2023〕18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高品质示范步行街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商流通〔202315号)要求商务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四川省高品质示范步行街评选工作。县(市、区)自主申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确定春熙路等10条步行街为2023年四川省高品质示范步行街(以下简称示范步行街)予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完善方案

各示范步行街结合当地实际和城市发展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明确对标目标、街区总体定位和未来发展目标,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清晰定位准确、任务突出。要进一步提升示范步行街功能品质,适应消费升级需要,调整街区业态结构,打造商文旅体多元融合消费新场景。要推动使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街区智慧水平。对重点任务要确定责任人,倒排时间表。

二、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资源、政策集成,从财政、金融、规划、用地等方面加大对示范步行街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各地设立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示范步行街建设,对街区商户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给予优惠等。优先安排示范步行街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在适当条件下,放宽示范步行街户外促销、外摆经营、招牌设置、户外广告设置等限制。鼓励探索党建引领、共建共治的社区治理模式,促进商居和谐、共享互助。

三、全力做好宣传推广

各地深入挖掘示范步行街的建设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扩大示范影响。充分利用国、省、市权威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策划网红话题,加强宣传报道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定期梳理示范步行街建设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商务厅流通业处。

商务厅将对示范步行街开展动态管理,建立“定期评估、有进有出”管理机制,推进进度及成效不达预期的将进行约谈、整改甚至摘牌

特此通知。

联系人:流通业处 陈成、梅瑕月

联系电话:02883221324邮箱:1358423549@qq.com

附件:2023年四川省高品质示范步行街名单

四川省商务厅

                                2023928

附件

2023年四川省高品质示范步行街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序)

市(州)

步行街名称

成都

春熙路步行街

文殊坊步行街

自贡

天宇•繁华里步行街

泸州

古蔺郎酒特色步行街

绵阳

绵州记忆步行街

乐山

苏稽美食文化步行街

南充

相如故城步行街

巴中

恩阳古镇步行街

眉山

东坡岛商业水街步行街

甘孜

格萨尔王城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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