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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芦稿溪水库工程取水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5:56

川水许可决〔2024175

马边彝族自治县禾丰国有资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马边彝族自治县芦稿溪水库工程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马边彝族自治县芦稿溪水库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新建项目«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芦稿溪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修编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工程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同意本工程设两个取水口分别于民建镇水碾坝村建芦稿溪取水闸坝取芦稿溪水后引至芦稿溪下游支流兴隆溪于民建镇兴隆村建兴隆水库取水用于农业灌溉城乡供水灌溉保证率为75%城乡供水保证率为95%多年平均供水量1686万立方米其中灌溉供水672万立方米城乡供水1014万立方米施工期生产用水量42.5万立方米由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核发

按规定每年6-9月在芦稿溪闸址兴隆坝址处下泄分别不低于0.2346立方米每秒0.0192立方米每秒的水量其余月份在芦稿溪闸址兴隆坝址下泄分别不低于0.1564立方米每秒0.0128立方米每秒的水量进一步落实和优化保障下泄流量的工程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止下泄流量放水管堵塞淤积加强下泄流量工程措施管理确保下泄水量满足要求

按规定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在闸址坝址处安装下泄流量计量及在线监测设施加强计量和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数据在线传输正常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建立供水台账节水设施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你公司应在每季度登录蜀水资源”(四川省水资源管理调配系统移动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工程建设进度及试运行情况并在工程建成试运行30日后90日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水库灌区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运行期水库灌区取水许可证

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31日前向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若本工程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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