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4〕190号
通江县壁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通江县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通江县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新建工程。2023年,工程经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通发改〔2023〕205号),建设任务为新建供水规模5万m³/d的净水厂(城南水厂)以及33km的配套输水管网。«通江县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工程在通江县毛浴镇毛浴社区丁家湾大通江左岸和通江县唱歌镇唱歌郎村三组湾滩河水库干渠取水,原水经水泵提水后通过输水管线输送至厂区。经水厂制水后,向诺江片区600m高程以下区域(包括壁州街道和春在、诺江、毛浴、广纳、三溪镇范围及春在、广纳镇内的通江工业园区)供给生产、生活用水。
同意本工程年取水量1526万m³,其中大通江年取水量1181万m³,湾潭河水库年取水量345万m³。施工期总用水量16.65万m³,水源取自大通江及水厂附近小溪沟,施工期取水许可证由巴中市水利局核发。
三、请按规定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将实时取水数据传输至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加强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数据传输正常稳定。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建立分类供水台账。节水设施、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每季度登录“蜀水资源”(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移动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项目建设进度及试运行情况,并在项目建成试运行30日后90日前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城南水厂建成投运后,供区除方田坝水厂以外的其余供水厂(站)将全部关闭。
五、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通江县水利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通江县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