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4〕143号
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金堂县阳化河水网工程(九龙滩灌区提升一期)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金堂县阳化河水网工程(九龙滩灌区提升一期)(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成都市金堂县境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在建工程。«金堂县阳化河水网工程(九龙滩灌区提升)(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正式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工程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工程在成都市金堂县淮口街道龚家村沱江左岸九龙滩水电站库区内利用九龙滩提灌站取沱江水,用于九龙滩灌区和阳化河灌区农业灌溉用水,灌溉设计保证率为80%,设计灌溉面积37.72万亩,年取水量为8397万m³(其中九龙滩灌区年取水量7583万m³,阳化河灌区年取水量814万m³)。同意本工程施工期取水量16.2万m³,施工期取水许可证由金堂县水务局核发。
三、在九龙滩提灌站、阳化河提灌站处分别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加强计量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取用水计量准确及监测数据正常稳定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取用水过程管理,分灌区建立原始取用水台账,并按规定报送取用水统计报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每季度登录“蜀水资源”(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移动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本工程建设进度及试运行情况。在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90日内,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金堂县水务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金堂县水务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若本工程取用水事项发生较大变化时,应重新向我厅提交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