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水利部关于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工作思路和“大质量”管理工作精神,根据当前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厅稽察队伍建设,提升稽察工作能力,更好发挥稽察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效能,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组长和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品德优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服从管理;
2.熟悉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规范性文件等,了解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经验;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具备满足稽察外业工作需要的出差条件;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或相当专业水平,专业技术能力突出者可放宽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者相关管理工作10年以上;
6.稽察组长和专家应至少能连续参加稽察工作2年以上,每年能按要求至少完成2个批次(每批次约10天)或累计20天以上的稽察任务;
7.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8.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操作电脑系统办公。
(二)具体条件
1.稽察组长:副处级或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当专业水平,具有较丰富的水利建设项目建设组织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判断能力;
2.前期与设计专家:在乙级以上设计单位长期从事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具有大(中)型水利工程前期设计实际工作经验,具有主持已完工大(中)型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3.建设管理专家:需从事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熟悉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具有较丰富的实际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在县级以上水利部门工作或在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单位长期从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4.计划管理专家:需从事过投资计划和进度管理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具有较丰富的规划计划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在县级以上水利部门或在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单位长期从事水利投资计划管理、计划合同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5.财务管理专家:需承担过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具有较丰富的工程会计工作经验,具有在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长期承担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工作经验的优先;
6.质量管理专家:在县级以上水利部门长期从事质量监督工作,或在已完大(中)水利工程建设中担任过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现场质量工作经验;
7.安全生产管理专家:在县级以上水利部门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或在已完大(中)水利工程建设中担任过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或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具有较丰富的水利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二、推荐(申报)方式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稽察组长和专家的推荐工作,把本地区业务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心水利事业的组长和专家推荐到省级稽察工作中来;
(二)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可以自愿申请(在职专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获相关市州推荐),直接向水利厅申报;
(三)稽察组长推荐表仅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详见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稽察专家需填写水利建设项目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四)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推荐专家的审核把关,推荐单位应明确推荐意见,并在申报表上盖章,稽察组长和专家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由各市(州)、厅直有关单位统一邮寄给联系人,同时将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领域有重要贡献或较高声誉的稽察组长和专家,水利厅将予以特邀并征得本人同意后,直接入选。
三、其它事项
(一)本次专家征集长期有效,经审核通过后准予开展稽察工作的,应合理安排个人时间,积极参与稽察任务,在职人员应在不影响所在单位工作的情况下,自行向单位报告请假。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后的专家名单不对外公布,已申报过的稽察组长和专家不用重复申报。
(二)稽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使用:不服从稽察工作安排的;稽察工作出现严重疏漏、失误的;泄露国家、被稽察单位秘密,损害国家、被稽察单位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稽察过程中存在过错被投诉举报,经调查属实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身体条件不能胜任稽察工作的;其他不适合继续履行稽察工作职责的。
联系人及方式:邹耀宽(15528278890)
邮箱:1049007071@qq.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银丝街16号光大金融中心大厦10楼
附件:1.稽察组长推荐表
2.稽察专家推荐表
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