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为推进灌区工程的标准化管理,我厅组织编制了《四川省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见附件),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经过修改完善,并通过专家评审。
现将《四川省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厅。
联 系 人:范 赓
联系电话:028-6110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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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