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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印章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1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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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等规定,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属于行政确认事项。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4年9月1日起,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加盖四川省司法厅印章,律师工作证上申请人照片处不再加盖钢印。

二、本公告发布前已颁发的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省司法厅

2024年91

责任编辑: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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