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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82号提案的复函

2023年06月02日 16:35

来源: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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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23〕228号

杜茹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信心、稳预期的建议》(第0482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商请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等部门(单位)提出了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影响,全省民营经济经历了下滑回落、逐步恢复、稳中有进的发展历程。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0467.9亿元、同比增长1.2%,占全省GDP的比重为53.7%,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截至2022年底,全省实有民营市场主体804.07万户、同比增长6.98%。

一、关于“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建议

营造良好公平发展环境,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构建,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一是实施公平市场监督。2022年我局牵头成立省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规定做法清理,共清理文件7629份。组织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着力加强对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全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920件,罚没2757.4万元。二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联合商务厅、成都海关印发《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改造业务系统,将洗染业经营者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报关企业备案3个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推动照后减证和数据共享。实行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22个省直部门440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三是持续加强政策供给。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金融监管等部门先后出台“财税10条”“服务业43条”等纾困政策,研究提出市场监管领域助企减负举措,纳入省政府“稳经济30条”,精心筛选市场主体最关注、最期盼的6方面24条普惠性政策。进一步清理取消对中小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常态化开展优化完善制度规则、管好用好评标专家、加快推进智慧交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净化市场环境“五大行动”。

二、关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建议

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缓税缓费、留抵退税等系列降本减负、纾困解难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广泛宣传和精准滴灌,让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活力。2022年,我省落实各项退税减税降费和缓缴政策共为各类市场主体释放政策红利1700余亿元。2020年至今,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缓解其生产经营困难,我省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先后顶格实施了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减免、缓缴社保费等一系列减负政策,最大力度释放政策红利,累计为全省企业新增减负超过1000亿元。同时为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持续实施了稳岗返还政策,通过提高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放宽困难中小微企业认定条件等措施,最大程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支持。

定期调整、实时公布《四川省省本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大力整治涉企违规收费,2022年全面排查交通物流、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问题219个,涉及金额1.4亿元,推动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落地105亿元。

三、关于“实行民营企业奖补政策”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从支持“个转企”“小升规”,到培育“行业小巨人”和“隐形冠军”企业,再到大企业大集团,《意见》都给出了明确的培育政策和措施。2022年财政厅、科技厅共同出台《四川省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认定和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后补助”)和《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简称“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对象均为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后补助主要是以企业上年度基础研究实际支出为基数,给予4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主要是对申报周期内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量部分给予后补助,最高可补助300万元。

四、关于“建立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帮扶机制”的建议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政策措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出台《关于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金融支持政策,扎实开展民营企业融资难破解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服保贷”“天府科创贷”“制惠贷”等财政金融互动专项产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截至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9.6万亿元,同比增长15.8%、高于全国5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全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2.08万亿元,较年初新增485.39亿元,有贷户数171.9万户,同比增长24.38%。

深入实施企业上市行动计划,加大上市企业培育辅导力度,动态筛选符合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的企业进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形成更多企业上市“后备军”。截至2023年2月末,我省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481家,其中民营企业385家,占比75%;新增境内上市公司3家,其中民营企业2家。坚持“股债结合,债券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债券产品创新,引导优质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扩大融资渠道。

五、关于“大力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的建议

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为企业数字赋能,制定实施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方案,打造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营造数字化协同转型的良好氛围。

推动省政府出台《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采取揭榜挂帅方式确定自贡市沿滩区、达州市大竹县、宜宾市翠屏区、泸州市合江县作为试点地区,重点围绕融资增信、降本减负、惠企服务、转企升规、纠纷化解等方面先行先试,着力转化形成一批符合四川实际、具有四川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辐射带动全省县域民营经济更好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盘活存量资产相关工作要求,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将回收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民间投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向民间资本推介投资规模适度、回报机制明确、政府积极支持的项目。

六、关于“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

联合司法厅、省法院和经济信息化厅,出台《四川省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试行)》,理顺维权投诉办理程序,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规范化水平。联合省纪委监委机关等13部门部署“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乱收费现象”行动,紧盯企业最期盼、最渴望解决的难点、痛点、堵点,2022年全年共排查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线索738件、涉及金额5.47亿元,其中无分歧欠款4.3亿元已全部化解,受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1867件,已办结案件1679件,累计挽回经济损失6.65亿元。会同省委政法委开展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发布、宣传,通过有代表性、典型性、引领性的案例,形成权益保护“四川品牌”。

七、关于“提升优化民营营商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和拓展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登记便利化,全面提升依法登记能力和登记数据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省市场活力、潜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在各部门、各市(州)共同努力下,全省营商环境水平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评价优秀市数量从3个增加至7个,2022年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我省位列全国第9位。

八、关于“加大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议

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022年我局牵头起草并推动省政府出台《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将评价结果纳入省直有关部门绩效评价和各市(州)政府目标考核并加大激励力度,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树立正面导向,激发创新动力。

持续实施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2年将142家龙头骨干企业纳入雁阵培育企业库,建立省直部门(单位)挂包帮扶机制,与培育企业建立直通联系渠道,协调解决新希望集团、正黄集团、川威集团等培育企业发展诉求。配合举办统战部部长与民营企业家沟通协商“面对面”+“键对键”活动6期,对活动现场民营企业家提出的困难建议现场交办相关单位限时办理,会同省委组织部、川商总会以云平台为载体,联合举办“川商大讲堂”线上教育培训26期,参与人数超10万人次。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肖科  联系电话:028-8676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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