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体制机制。成立以县委书记和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统战部,抽调6人负责巩固提升办工作。制定出台《宣汉县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将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乡镇(街道)、各县级部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县委政治巡察重点内容,定期督查抓落实。
丰富文化载体。培育“民族团结+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文旅融合”“民族团结+乡村振兴”新业态,依托全县22处红色主题教育阵地和8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推动全县民族团结、文化教育、文旅融合、乡村振兴事业健康发展。深化“民族团结模范展示工程”“民族团结互帮互助微行动”等同心服务品牌建设,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00余次。
加强氛围营造。采用“线上+线下”联合宣传模式,线下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高频次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成果展”“同心学堂”等活动,受众达5万人次。借助“县委党校主体班”“新语入心·小蜜蜂宣讲队”“民俗文化传习所”等载体推动优秀民族文化进机关、企业、校园、社区、乡镇、医院、景区、宗教场所。线上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活动,累计刊播稿件570条,制发宣传海报、H5、专题片、宣讲微视频等270余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