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网格管理构建“责任墙”。发挥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判宗教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围绕“宗教+网格化”工作思路,全区构建“23+78”宗教工作网格。印发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办法,落实“八大安全”管理措施,完善日常监管、隐患排查、信息反馈等5项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联合检查织密“防护网”。依托全区宗教工作网格,采用“日排查、周报告”工作方式,全面掌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实时动态,报送安全风险提示信息128条。组建由统战(民宗)、消防、应急、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巡查队伍,开展联合检查宗教活动场所27次,发现隐患46处,整改到位45处。
三是强化宣传敲响“警示钟”。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短视频等方式,推送安全警示、典型案例、安全防范要点等100余条;线下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700余份,开展安全教育主题宣讲、送法入宗教场所等活动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