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提高管理能力。落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情报信息收集共享、会商研判和重大案件专题研判、协同处置机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党委党建述职、意识形态工作及14个镇(街)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目标考核内容,各镇(街)委员负责宗教工作,183个村(社区)均配备一名民族宗教工作协办员,确保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出成效的工作体系。
二是强化队伍培育,着力提高引导能力。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4次,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和普法活动6次,组织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统一战线综合素能培训3次,重要节假日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30余人次,为其解决困难20余个。
三是强化机制建设,着力提高治理能力。抓好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以组(楼栋)为单位,按照“镇—村(社区)—组(楼栋)”三级架构,各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协办员上门宣讲累计200余次,开展崇俭戒奢教育、“以案促改,从严治教”教育整顿等活动4次,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分别签订《加强团体建设,从严治教承诺书》《遵规持戒承诺书》52份,排查处置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20余处,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