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安排部署。成立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各县级民宗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对宗教团体的督促检查,指导宗教团体开展教育整顿,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要求。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指导各级宗教团体聚焦宗教界违法犯戒、戒律松弛、不重修行、热衷商业化、贪大求奢、借教敛财、追名逐利、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梳理近年来典型案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教育等方式,集中进行警示教育7次。
三是开展教风巡察。市民宗局列出检查清单,重点针对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制度执行、学习贯彻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教务管理、宗教教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教规戒律等情况开展教风巡察,到各县(市、区)开展巡察6次,县级开展常态化检查25次,有效提高教规制度执行力、约束力。
四是落实书面承诺。组织各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全覆盖签订《加强团体建设,从严治教承诺书》《履行场所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承诺书》《遵规持戒承诺书》169份,并监督承诺书的执行和落实。
五是完善制度机制。督促全市宗教团体认真对照警示教育案例,完善教务、财务、安全、人员、日常管理等各方面制度规范,完善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惩戒制度和准入退出机制,严肃惩处违规犯戒人员。
六是抓好成果运用。将从严治教教育整顿工作情况纳入宗教团体、宗教领导班子年度综合测评内容,纳入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资金申请考核内容,纳入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建设等系列评价标准,以考评监督推动从严治教工作继续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