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548号提案的复函
王蔚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川东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的建议》(第0548号)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关于支持探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跨区域联创共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中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跨区域联创共建工作的部署,近年来,我省围绕“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总抓手谋划布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统筹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牵头建立西部九省区(兵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川藏铁路沿线创建工作联动机制建设,支持各市(州)开展跨区域联创共建,在深化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工作,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抓好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包括川东北广元、南充、巴中的全省16个市(州)均建有跨省(区)、市(州)民族团结进步联创共建机制,促进各地区产业共兴、文化共育、社会共治、品牌共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覆盖面不断扩大、渠道更加多元。如广元市联动宁夏银川等23个市(州)联创共建民族团结进步长廊,深化全方位、多领域交往交流交融,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关于支持川东北片区着力打造“一圈三廊”
一是支持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在广元、南充、广安、达州、巴中(以下简称“川东北五市”)培育设立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等4个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广安市邓小平故里旅游景区、达州市宣汉县王维舟纪念馆等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以及青川县大院回族乡抗震救灾·恢复重建陈列室等6个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省级层面持续推进革命老区革命博物馆纪念馆提升,2023年共争取到位中央彩票公益金5800万元,持续优化场馆及展示体系。近3年投入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485万元专门用于支持川东北五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优质项目。
二是支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提升川东北五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川东北五市图书馆在第七次全国图书馆评估定级中全部达标。平昌县成功获评第三批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南充市成功举办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巴中市恩阳区成功举办四川省2024年春节群众文化活动启动仪式。川东北五市共5个村(社区)承办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并推出了南充市音乐作品《亮花鞋》、巴中市曲艺作品《蜀道》等一大批文艺精品力作,斩获“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等奖项,有5件作品在四川省第九届少数民族艺术节获奖。
三是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积极支持川东北五市结合实际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深度挖掘、连片打造红色文化品牌,推出“伟大故里·川陕苏区红色游”和“周游川东北”精品红色线路,打造阆中红色烈士纪念园、仪陇朱德故里景区、长赤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宣汉红三十三军纪念馆、广安邓小平故里等红色景区景点,提升展陈水平、实施导游培训、挖掘研学资源等。落实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以加强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两标准一平台”建设为抓手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东西部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支持广元市率先开展“掌上民族”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试点并全域推广,达州市在红旗路社区开展“党建引领社区民族工作”试点,推行“党建+民族工作”模式,川东北五市建成“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站、点)、就业创业、法律援助平台310余个,建成59个省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省级层面每年组织包括川东北五市青少年在内的各地区各族青少年开展夏令营活动,并通过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创新开展“同运动·一家亲”“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舞台剧展演”等系列活动,陆续走进广元、南充、广安、达州、巴中等市,广泛搭建起各地区各族青少年交流桥梁。
四是布局和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力发展文旅产业,推进省级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宣汉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巴州区青包山康养旅游区建设、华蓥山居民宿产业集群、剑阁县剑门关景区提质扩容发展建设等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川东北文旅经济带实际完成投资372.35亿元,投资完成率124.15%。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川东北五市中药材种植面积171.17万亩、产量138.44万吨、一产产值130.76亿元,培育认定省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奖补财政资金4000万元;培育认定中药材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家,培育形成龙头企业牵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跟进的产业化联合体3个,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培育中药材国家农业产业强镇5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个,地理标志品牌15个,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茶产业,2014年以来印发10余个支持茶产业发展文件,均将广元、达州、巴中的7个茶产业重点县列为重点发展区域,2020年以来共计安排1099.195万元用于三市茶企扶优壮大、品牌打造等方面;青川县、平昌县、旺苍县以及大竹县、南江县、旺苍县分别列入国家级和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强镇建设,旺苍县被认定为五星级园区,万源市、平昌县被认定为五星级园区,南江县被认定为三星级园区,有效推进了产业基地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良种化、数字化、宜机化建设。大力发展食用菌、水果产业,川东北地区形成以广元市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巴中市恩阳区、通江县为核心的川东北名特优食用菌产业集群并给予资金支持;形成以南充市南部县、西充县、阆中县,广安市武胜县、邻水县等为代表的川东北柑橘(晚熟柑橘)产业带,以广元市苍溪县、昭化县等为代表的红心猕猴桃产区。大力发展畜牧产业,近年在广元市苍溪县、剑阁县实施国家级生猪产业集群项目,在达州市宣汉县、万源市、达川区,巴中市平昌县、通江县实施国家级山地肉牛产业集群建设,着力促进民族团结、产业共兴、共同富裕。
(三)关于指导川东北片区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是积极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指导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制定创建工作规划,有计划培育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川东北五市累积成功创建6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48个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特别是达州市宣汉县、广元市于2023年、2024年先后获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开启了川东北地区市、县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命名的先河,并培育了广元树人中学等一批社会认可度高、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性强的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形成了“巴蜀儿女进天山”“巴山大峡谷文旅扶贫示范区‘一景扶贫’”等鲜活经验,川东北地区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开创了新局面。
二是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建设。印发《四川省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每年从民族事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创建工作提质增效项目,2020年以来,仅省级层面支持川东北五市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项目49个,共计投入1420万元,推动不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一如既往地支持川东北地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积极探索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助力川东北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持川东北五市共建城市民族工作示范走廊。持续支持推动川东北五市建立健全“横向互动、纵向贯通、跨区协作”的城市民族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两标准一平台”建设,以建设标准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为抓手,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支持积极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跨区域协作,推动解决以“就学就医就业”为重点的民生难题,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各族群众逐步实现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三是支持川东北五市共建红色旅游示范走廊。指导辖区内现有红色旅游业态升级和产品体系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创国家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推动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绿色旅游等业态融合发展,遴选推荐川东北五市符合条件的红色故事讲解员入选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加快推进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指导和支持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结合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建设和川陕片区红色文化公园建设,支持打造一批红色主题A级旅游景区,支持推动巴山大峡谷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川东北五市有条件的县(市、区)打造创建一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指导川东北五市谋划储备一批成熟度高、示范带动性强的重大文旅项目,通过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等活动,加大项目推介、招引力度,促进境内外知名企业投资布局川东北五市;谋划实施价值引领、骨干培训、讲解内容完善、展陈提升、特色资源开发、试点示范等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六项行动,指导支持川东北五市积极申报争取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和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试点项目。
五是支持川东北五市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导川东北五市严格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关命名管理办法、测评指标体系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划,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鲜明主线,有计划地培育和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努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并不断推动完善创建工作激励约束制度机制,持续对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常态化组织互观互检活动,加强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区(单位)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