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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东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定向销售联合监督检查
来源:执法督查处
发布时间:2020-05-22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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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218号)要求,切实加强2020年第一批国家政策性粮食定向销售监管,确保该批粮食专项用于医用酒精生产,服务疫情防控大局。5月21日-22日,四川、广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赴中储粮资阳直属库雁江库、四川简阳国家粮食储备库两个库点,对定向销售粮食出库情况开展了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协调会议于5月21日在资阳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会议通报了2020年第一批国家政策性粮食定向销售出库情况,介绍了两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讨论研究了建立联合监管协作机制等工作。四川省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处、广东省粮食和储备局监督检查处,资阳市发展改革委、湛江市粮食和储备局,中储粮成都分公司、中储粮资阳直属库,国投广东生物科技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计划、价格和费用等要求做好出库工作,强化与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国家政策落地落实见效。二要大力加强政策性粮食定向销售监管。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粮食出库、装车、运输、加工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抓好源头管控,做好末端约束,坚决杜绝人为阻挠出库、擅自改变粮食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按规定销售出库。三要建立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四川、广东两省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齐心协力解决监管中的问题和困难,千方百计做好定向销售粮食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