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信息- 四川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省级督导检查工作
四川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省级督导检查工作
4月23日至29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粮食〔2019〕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四川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21号)部署要求,经4月18日省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省粮食和储备局、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牵头,7个成员单位和四川物资储备局派员组成3个省级督导检查组,采取随机选取抽查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核资料、实地核验数据等方式,对绵阳、广元、乐山、宜宾、南充5个市及辖区内部分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开展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认为,被督导检查市、县级政府高度重视大清查工作,市、县级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完成大清查各阶段任务,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组织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大清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突出问题,确保了辖区内企业自查、质量扦样等清查工作有序推进落实。督导检查组深入仓间核验企业自查情况,同市、县大清查成员单位、企业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大清查软件填报人员和质量扦样人员进行座谈,交换大清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肯定了市、县大清查工作成效,指出了存在问题短板,督促市、县抓紧落实整改措施。
督导检查组要求,被督导检查市、县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提高站位,加强指导,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从严从实做好辖区内大清查各项工作。要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全程留痕,不走过场,不回避矛盾”的要求,加强协同联动,整合工作力量,严肃纪律规矩,认真完成好辖区内自查与普查工作,确保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一份合格答卷。
督导检查组还就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