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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政务信息- 省粮食和储备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和意见

省粮食和储备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和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2 14:15 【字号:

3月11日,省粮食和储备局召开局务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指出,《规定》和《意见》进一步落实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长效机制。《规定》和《意见》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的食品安全职责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明确要求,责任更加明确、问责更加严格。会议强调,一要抓好学习贯彻。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等责任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二要抓好协作联动。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是粮食和储备部门的主责主业,要将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内容,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要抓好监管监测。要着力加强粮食流通全链条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督促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完成好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大清查工作任务,突出储备粮油监管,强化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四要抓好能力建设。要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检体系项目建设,健全全省粮食质检体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质检机构运行机制,推动粮食质检体系健康良性运行、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五要抓好宣传引导。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营造粮食质量安全全民共治氛围。同时,机关服务中心、批发中心、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三所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丽萍主持会议,伍文安副局长组织学习传达《规定》和《意见》精神。局领导,局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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