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粮食储备处 发布时间:2024-08-19 10:2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按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粮食和储备局按程序认定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直属储备库有限公司等261家省级粮食应急保障网点,现予以公布。
一、省级粮食应急保障网点名单
认定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直属储备库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认定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为粮食应急储运企业,认定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认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等23家企业为粮食应急配送中心,认定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160家企业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二、严格落实粮食应急保障的责任与义务
认定的省级粮食应急保障网点平时按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出现涉及粮食应急保障的重大经营情况变动应及时报告。粮食应急状态下,要服从省粮食和储备局统一指挥和调度,保证粮油的应急加工和销售,保持必要的粮油库存量,切实做好粮油供应配送工作,确保粮油供应充足、质量良好、价格稳定。
三、加强粮食应急保障网点管理
省粮食和储备局通过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对省级粮食应急保障网点实行动态调整。市(州)、县(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不断优化调整本级粮食应急保障网点,确保省、市、县三级粮食应急保障网点上下协同、运转高效、保障有力。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