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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3 来源:... 作者: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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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林业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情况、载体建设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www.pitimail.com)和四川省林业厅门户网站(lcj.s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联系电话:028-83364145)。

  一、概述

  200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厅及时组织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强调政务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树立单位良好公众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要求各处室、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及时、正确公开管理工作中产生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保密审核机制。为强化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我厅除在《实施办法》中要求各信息公开单位要进行保密审核外,还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细化了保密审核程序,明确了保密审核责任,形成了严格的保密审核机制。一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核程序。依照“谁制作、谁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上报省政府外网公开信息须按照“信息员初审→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厅领导审核→厅办公室复审→上报省政府外网”程序严格审核。二是完善新发文公开审核机制。对新产生的公文类信息,为避免在公开过程中进行重复审核,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便于操作,经反复研究,我厅设计完善了全厅发文审核程序,在发文稿上增设“承办单位核稿并确定是否公开”栏目,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明确印刷在发文稿子下方,要求各部门在将拟印发文稿送厅办公室审核前必须就是否公开明确表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责任落实到拟稿、核稿、签发等各个环节,不留盲点。三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公开会审机制。凡属规范性文件的,由制作单位提出公开意见;对不能确定是否属规范性文件的,送政策法规处会审确认后予以公开,确保规范性文件必须公开,不公开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努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改进和完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许可工作的办理效率。二是结合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网络整体功能,一方面以互联网、党政网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栏目;另一方面以省电子政务外网为平台,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林业工作动态等信息进一步实现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化、信息化。三是设立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通过公布电话、办公地点、办事指南等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向干部职工公布机关政务、财务、重大事项。四是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和《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及时向社会发布通报重大公开消息;五是开通厅长信箱,专人负责信箱的整理、送签、督办和回复;六是在公众网上挂《四川省林业厅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供公众下载使用,并按照《四川省林业厅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回复及告知。此外,我厅还推行了首问责任制,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就群众的询问和办事都要认真对待,及时答复,不能答复和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做好解释,不得推诿。

  (四)加强目标考核和督查通报。厅通过制定《四川省林业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考核范畴,明确考核办法;印发《四川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编制任务分解表》和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文件、电话等形式,及时通报各部门和单位报送公开信息进展情况,对进展较快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厅通过省政府外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0条。2009年向社会和公众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1604条。其中,概况信息17条、计划总结信息23条、法规公文信息410条、工作动态信息823条、人事信息20条、财务信息90条、其他信息221条。公开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灾后重建信息。公开了国家和省出台的涉林灾后恢复重建政策、灾后(生态)恢复重建规划和卧龙特区恢复重建规划,以及全省72个生态修复重建项目、森林公安系统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和卧龙特区恢复重建项目的落实情况、任务分解情况、投资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等相关信息。

  2、林业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公开了林业重大项目推进、招投标、投资计划目标任务分解、投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09年林业重大项目计划安排情况、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以及项目投资方向、进度等情况。

  3、林业民生工程建设情况。公开了2008年民生工程完成情况和2009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政策措施、任务分解、资金落实、执行进度、实施效果及下一步打算等情况信息。

  4、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公开了厅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部署、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工作进展情况,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办事指南、审批流程、收费依据、标准、月(半年、年)办理情况,“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执行情况等。

  5、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公开了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川西北防沙治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木材采伐及运输、林地征占用补偿、助农增收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以及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解决措施、答复意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情况

  2009年,我厅通过省政府外网、林业厅门户网站开设的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和电视、报刊等途径公开灾后恢复重建类信息160余条,其中政策规划类信息18条、项目招投标等建设实施类信息12条、资金项目分配类信息20条、捐赠物资和资金使用类信息6条、其他信息104条。以上信息均属主动公开信息。

  五、载体建设情况

  2009年,我厅通过林业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8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出版《绿色天府》杂志12期,大力宣传林业灾后重建、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集体林改等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影响,全年通过林业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专栏接待群众访问64000余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公开事件发生,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需随时专人加强督促;主动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缺乏专门的信息工作机构,技术队伍不稳定,技术管理力量相对薄弱,一些工作无法深入下去。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厅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厅政务公开工作。

  (二)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我厅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川西北防沙治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木材采伐及运输、林地征占用补偿、助农增收、灾后重建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制度、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信息,以及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解决措施、答复意见等公开,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涉及我厅工作的“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加强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建设和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

  (五)争取省编委成立林业信息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信息化范畴,确保有足够技术力量和专人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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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3 来源:...

  四川省林业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情况、载体建设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www.pitimail.com)和四川省林业厅门户网站(lcj.s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联系电话:028-83364145)。

  一、概述

  200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厅及时组织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强调政务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树立单位良好公众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要求各处室、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及时、正确公开管理工作中产生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保密审核机制。为强化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我厅除在《实施办法》中要求各信息公开单位要进行保密审核外,还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细化了保密审核程序,明确了保密审核责任,形成了严格的保密审核机制。一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核程序。依照“谁制作、谁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上报省政府外网公开信息须按照“信息员初审→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厅领导审核→厅办公室复审→上报省政府外网”程序严格审核。二是完善新发文公开审核机制。对新产生的公文类信息,为避免在公开过程中进行重复审核,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便于操作,经反复研究,我厅设计完善了全厅发文审核程序,在发文稿上增设“承办单位核稿并确定是否公开”栏目,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明确印刷在发文稿子下方,要求各部门在将拟印发文稿送厅办公室审核前必须就是否公开明确表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责任落实到拟稿、核稿、签发等各个环节,不留盲点。三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公开会审机制。凡属规范性文件的,由制作单位提出公开意见;对不能确定是否属规范性文件的,送政策法规处会审确认后予以公开,确保规范性文件必须公开,不公开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努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改进和完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许可工作的办理效率。二是结合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网络整体功能,一方面以互联网、党政网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栏目;另一方面以省电子政务外网为平台,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林业工作动态等信息进一步实现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化、信息化。三是设立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通过公布电话、办公地点、办事指南等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向干部职工公布机关政务、财务、重大事项。四是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和《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及时向社会发布通报重大公开消息;五是开通厅长信箱,专人负责信箱的整理、送签、督办和回复;六是在公众网上挂《四川省林业厅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供公众下载使用,并按照《四川省林业厅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回复及告知。此外,我厅还推行了首问责任制,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就群众的询问和办事都要认真对待,及时答复,不能答复和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做好解释,不得推诿。

  (四)加强目标考核和督查通报。厅通过制定《四川省林业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考核范畴,明确考核办法;印发《四川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编制任务分解表》和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文件、电话等形式,及时通报各部门和单位报送公开信息进展情况,对进展较快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厅通过省政府外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0条。2009年向社会和公众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1604条。其中,概况信息17条、计划总结信息23条、法规公文信息410条、工作动态信息823条、人事信息20条、财务信息90条、其他信息221条。公开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灾后重建信息。公开了国家和省出台的涉林灾后恢复重建政策、灾后(生态)恢复重建规划和卧龙特区恢复重建规划,以及全省72个生态修复重建项目、森林公安系统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和卧龙特区恢复重建项目的落实情况、任务分解情况、投资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等相关信息。

  2、林业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公开了林业重大项目推进、招投标、投资计划目标任务分解、投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09年林业重大项目计划安排情况、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以及项目投资方向、进度等情况。

  3、林业民生工程建设情况。公开了2008年民生工程完成情况和2009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政策措施、任务分解、资金落实、执行进度、实施效果及下一步打算等情况信息。

  4、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公开了厅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部署、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工作进展情况,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办事指南、审批流程、收费依据、标准、月(半年、年)办理情况,“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执行情况等。

  5、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公开了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川西北防沙治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木材采伐及运输、林地征占用补偿、助农增收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以及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解决措施、答复意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情况

  2009年,我厅通过省政府外网、林业厅门户网站开设的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和电视、报刊等途径公开灾后恢复重建类信息160余条,其中政策规划类信息18条、项目招投标等建设实施类信息12条、资金项目分配类信息20条、捐赠物资和资金使用类信息6条、其他信息104条。以上信息均属主动公开信息。

  五、载体建设情况

  2009年,我厅通过林业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8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出版《绿色天府》杂志12期,大力宣传林业灾后重建、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集体林改等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影响,全年通过林业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专栏接待群众访问64000余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公开事件发生,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需随时专人加强督促;主动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缺乏专门的信息工作机构,技术队伍不稳定,技术管理力量相对薄弱,一些工作无法深入下去。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厅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厅政务公开工作。

  (二)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我厅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川西北防沙治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木材采伐及运输、林地征占用补偿、助农增收、灾后重建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制度、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信息,以及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解决措施、答复意见等公开,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涉及我厅工作的“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加强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建设和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

  (五)争取省编委成立林业信息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信息化范畴,确保有足够技术力量和专人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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