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11时37分 来源: 四川省宜宾监狱
四川省宜宾监狱
关于自行采购外聘法律服务单位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宜宾监狱及监狱企业工作需要,需自行采购1家法律服务单位,现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监狱及监狱企业法律服务单位。
(二)项目简介: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5万元/年。本项目设置1名中选人。
二、采购方式
综合评选方式。
三、采购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书。
四、采购流程
(一)报名响应时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参照《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样本)》,于北京时间2024年8月13日14时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四川省宜宾监狱315办公室。(邮寄文件按寄出时间为准)
(二)综合评选。监狱自行组织3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选,并根据供应商递交文件资料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
(三)发送中标通知。监狱完成评选后将中标通知书发送参与采购供应商。
(四)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五、定点供应商使用说明
监狱及监狱企业按照供应商得分排名第一的为选择使用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如有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按照顺序进行递补。
附件: 1. 采购外聘法律服务单位评分标准
附件: 2. 采购外聘法律服务单位报价表
四川省宜宾监狱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