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亲属:
为进一步规范监狱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方便、服务人民群众,为罪犯亲属提供更加便捷的汇款渠道。根据监狱工作安排,现已开通罪犯亲属网上汇款功能,罪犯亲属可通过关注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微信公众号登录该系统,为罪犯进行网上汇款。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汇款提示
1.为确保罪犯亲属提供给我狱个人信息的准确性,亲属应提供汇款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其中一张),并在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上注明与罪犯的关系和汇款联系电话,将复印件邮寄至罪犯,以上信息应准确填写、认真核对。如因信息提供出现的错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汇款的罪犯亲属自行承担。待我狱收集审核完毕家属信息,并录入汇款系统后,由罪犯通过亲情电话或信件告知家属,罪犯本人平台内的狱内资金账号,家属方能通过后续步骤进行汇款。
2.罪犯亲属首次登录系统,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首次汇款前,需准确填写罪犯姓名和狱内资金账号(19位),狱内资金账号可通过罪犯本人告知,或通过监狱进行查询。
3.汇款人必须是罪犯亲属且经监狱狱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可登录本系统。如果登录时提示“手机号不存在或已停用”,请与监狱狱政管理部门联系开通。
4.系统每次只允许在一个客户端进行登录,并具有防止异地登录和自动退出功能。
5.请罪犯亲属妥善保管罪犯收款账户信息,并在办理汇款时,准确填写、认真核对,汇款信息一致后方可确认汇款。
二、亲属网上汇款步骤
罪犯亲属关注“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公众号页面下方的“办事大厅”→“亲属汇款”菜单进入链接,点击继续访问,按页面提示进行相应操作(具体步骤参考网页内“用户操作指南”)。
三、汇款规定
根据《四川监狱罪犯个人钱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罪犯可接收监狱监管改造系统内登记的罪犯亲属给付的存汇款、会见款,罪犯的存汇款、会见款原则上每笔次不得超过1000元,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万元。严禁向其他罪犯及家属汇款、转款,罪犯亲属在转账转款方面涉及违法的,监狱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本告知书所提供的亲属汇款方式为监狱的正规收款渠道,不要相信不明网络、短信、电话等告知的转款方式。监狱禁止通过工作人员的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等方式为罪犯汇款。如发现有人冒充工作人员要求汇款,请及时报警处理。
四川省雷马屏监狱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