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国资委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公开比选结果的公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9年12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省国资委机关常年法律顾问比选工作方案》,经评审委员会按照本次公开比选规则组织评审,并报省国资委2019年第20次主任办公会审议,决定聘请以下7家律师事务所作为省国资委本轮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服务时间为201912月至202012月。

1.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3.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4.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5.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6.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7.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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