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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资委制定印发《青海省深化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工作机制》
来源:青海省国资委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搭建服务央企平台,健全完善沟通协调落实机制,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的合作与发展,近日,青海省国资委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深化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协调机制》)。

《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全省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工作由“青海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牵头负责,青海省国资委总体负责与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对接联络,并做好驻青央企的衔接、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履行对接协调职责;市州国资部门为本市州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本市州有关部门推进央地合作具体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国企与有关央企洽谈合作项目;驻青央企确定专门对接联系机构,牵头负责与本机制成员单位、市州的对接联络,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工作协调机制》提出了常态化沟通协调、靠前服务、重点项目推进落实、评价等4项服务工作内容。全面推动青海省与中央企业在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上紧密衔接,深化前瞻性共建合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打造服务央企平台,建立健全对接合作机制,持续营造投资带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援青帮扶等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青海与央企在产业发展、项目共建、股权合作、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合资合作。

青海省国资委制定印发《青海省深化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工作机制》

来源:青海省国资委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为搭建服务央企平台,健全完善沟通协调落实机制,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的合作与发展,近日,青海省国资委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深化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协调机制》)。

《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全省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工作由“青海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牵头负责,青海省国资委总体负责与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对接联络,并做好驻青央企的衔接、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履行对接协调职责;市州国资部门为本市州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本市州有关部门推进央地合作具体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国企与有关央企洽谈合作项目;驻青央企确定专门对接联系机构,牵头负责与本机制成员单位、市州的对接联络,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工作协调机制》提出了常态化沟通协调、靠前服务、重点项目推进落实、评价等4项服务工作内容。全面推动青海省与中央企业在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上紧密衔接,深化前瞻性共建合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打造服务央企平台,建立健全对接合作机制,持续营造投资带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援青帮扶等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青海与央企在产业发展、项目共建、股权合作、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合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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