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约谈对象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函告线索、省监测中心监测
报告、群众信访举报、省级有关部门函告渠道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拟出约谈名单,填写《媒体违反宣传纪律约谈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下发《媒体违反宣传纪律约谈通知书》,通知被约谈单位进行约谈,并做好《媒体违反宣传纪律约谈纪录》。
二、完成整改落实要求
(一)被约谈单位就约谈涉及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实施约谈责任主体部门。
(二)实施约谈责任主体部门及时对问题整改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下发《违规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有关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