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4〕3号)要求,现将我厅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3.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5.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6.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9.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2023年绩效自评报告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