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楼外墙及楼顶发光字
制作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4 来源:厅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一、比选人: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二、比选项目名称: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楼外墙及楼顶发光字制作服务项目
三、项目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对外宣传推广,多形式扩大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退役军人事务厅拟新增厅机关楼顶发光字(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和外墙烤漆字(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制作项目。
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作出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 9:00-17:00(法定工作时间内)。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成都市锦江区三槐树路2号(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718办公室)现场免费获取。(请携带公司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0日15:00。
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槐树路2号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718办公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本比选邀请在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上发布。
十、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槐树路2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邮 编:610011
电 话:17708137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