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网(www.pitimail.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30号;邮编:610016;联系电话:028-86604161;电子邮箱:xxgk@sc.gov.cn)。
一、概述
2011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载体建设水平,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一)健全机制,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四川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任组长,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召开全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1]26号)。三是明确省政府办公厅与相关业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办流程、办理答复、专用印章以及由此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处置的责任关系,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四是制定《2011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支撑,着力推进规范化建设。
一是升级改造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组织开展4次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体系、元数据展现形式和工作流程,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大厅建设。1月13日省电子政务大厅在省政府网站正式开通运行,实现53个省级部门、825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为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提供了便利。三是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了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和省级部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省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三)突出重点,着力深化公开内容。
一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省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公开到款级科目,部分重点科目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公开到款级科目;基金收支预算全部公开到项级科目。全省月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38个省级部门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以及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全年公开省级专项项目33个,涉及金额412.27亿元,比上年增长81.2%。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公开工作。二是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建成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平台,实现全省项目信息公开数据集中统一。制定下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技术培训会;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2319个,公开项目信息29279条,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147952条,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63条,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力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增强政策发布实效,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主动向社会征求省政府立法、“十二五”专项规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等重大决策的意见。四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管理,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载体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检查,针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通知相关地区和部门逐项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积极扩大政府公报赠阅范围,增强政府公报影响力。创新公开方式,建立政务微博、3G版网站、声讯热线等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绩效考核。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市(州)、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厅)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省政府部门效能建设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积极开展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研究,不断优化指标,增强考核评估的科学性。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组织监察、法制等部门赴成都、绵阳、乐山、眉山、自贡和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等地区和部门,就机构设置、人员落实、制度建设和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督查。对各地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情况进行网上检查,对省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月进行网上通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30845条,其中,概况类84940条,占2.1%;计划总结类183366条,占5.0%;法规公文类318956条,占10.4%;政务动态类2022366条,占55.6%;人事类42532条,占1.2%;财政资金类61224条,占1.6%;其他信息917461条,占24.1%。
市(州)各级行政机关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2477条,其中,概况类76377条,占2.2%;计划总结类181843条,占5.3%;法规公文类313191条,占9.3%;政务动态类1894834条,占55.7%;人事类40854条,占1.2%;财政资金类58653条,占1.7%;其他信息836725条,占24.6%。
省政府部门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368条,其中,概况类8563条,占3.7%;计划总结类1523条,占0.7%;法规公文类5765条,占2.6%;政务动态类127532条,占55.8%;人事类1678条,占0.7%;财政资金类2571条,占1.2%;其他信息80736条,占35.3%。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省21个市(州)、126个省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建有政府门户网站,181个县(市、区)全部建有政府门户网站,97%的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84815条,其中省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5179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在政府网站上广泛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
(二)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刊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人事任免、四川省情等214条。向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村(社区)以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政府参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免费赠阅625000份。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660次,其中,省政府新闻办召开55次,市(州)召开1492次,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召开113次。省政府网站网络新闻发布厅直播、录播新闻发布会82场。
(四)通过阳光政府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组织协调38个省级部门(行业)的49名(次)厅级领导干部和600多名(次)处级领导干部走进《阳光政务》直播间,接听听众电话616个,解答咨询190人次,受理诉求422个,追踪督办45次,电话回访400多人(次)。
(五)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查阅点1928个,接待人数754万人次;在各级档案馆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50个,接待人数385万人次;在各级图书馆开设查阅点466个,接待人数124万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各地、各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53件。其中市(州)受理3193件,省直部门受理360件;当面申请1582件,占44.5%;网络在线填报申请996件,占28.0%;信函邮寄申请855件,占24.1%;其他形式申请120件,占3.4%。
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财政资金、灾后恢复重建等。
全年共办理答复3425件,占96.4%;结转下一年度答复的128件,占3.6%。已办理答复件中,同意公开3082件(其中同意部分公开314件)占90.1%;属信息不存在的102件,占2.9%;属非本机关信息的131件,占3.8%;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原因不予公开110件,占3.2%。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省除成都市按照财政、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5096.7元外,其他地区和部门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全省共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26件,受理25件,办结2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0件,纠错5件。
全省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共11件,受理10件,其中行政机关胜诉6件,败诉1件;申请人撤诉3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围绕公众关注事项,加大“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深化行政决策、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深入开展省、市、县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逐步建立省、市、县互联互通、统一规范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体系和公开流程,完善全省统一的信息公开资源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四)扎实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着力提升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012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