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乡村振兴、供销等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社。
简历
旺 娜(州政府副州长),女,藏族,1969年11月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汶川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