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9月24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省长尹力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说明,副省长王宁作说明。会议书面听取了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任免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说明,听取了《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书面听取了《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以及《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还书面听取了关于批准《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成都市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条例〉的决定》《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内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四川省民族地区天然林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听取了四川省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四川省2018年以来审计厅组织实施的重点民生审计项目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及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捷、刘作明、包惠,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72人出席会议。
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雁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一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9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9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祝春秀应邀参加会议。10名公民旁听会议。(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