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李克强重点部署这三件事
推进新型城镇化,一直以来是总理最为关切的重点工作。在就任总理之初的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曾明确表示,我们强调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他进一步强调,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城镇化难点问题。1月22日,进一步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又被摆上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讨论桌。
李克强表示,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抓住农民工融入城镇这一关键,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他强调,在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抓住以下三个“重点问题”。
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更要和若干相应的公共服务挂钩
去年10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镇化。这一制度推出至今成效如何,未来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进,是李克强总理关切的一项重点工作。
李克强说,居住证制度的出发点,是为那些在城镇常住、有相对稳定就业岗位,但却一时无法转为城镇户口的居民,提供一个“半城半乡”的台阶。
“千万不能把过去的暂住证换个牌子,变成‘暂时居住证’,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总理说。
当天会议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使有别于以往各类暂住证、含金量更高的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的城镇常驻人口,让他们尽早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医疗、法律援助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
李克强强调,深化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将有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在这一过程中,配套的公共服务必须跟上,同时一定要杜绝“走样”、“换个帽子”的问题。
他说:“居住证不仅仅是一张证,更要和若干相应的公共服务挂钩,要有‘含金量’!”
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当天会议还确定,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这也是总理部署的又一重点工作。
“中国很复杂,各地情况不一样,还要给地方创造更多条件,在推进城镇化试点的过程中开展探索。”李克强说。
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挖掘拉动投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
棚户区改造,几乎是李克强历次基层考察的“固定环节”。三年前,李克强在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居民高俊平家中考察时,高家年仅四岁的小孙子光着屁股从衣柜里爬进爬出的画面被拍下来,随着新闻联播的播出火遍全国。
也正是在这次考察中,李克强强调:“决不能这边高楼大厦,那边棚户连片,这边霓虹闪烁,那边连基本的生活条件都不具备。”
三年后的今天,这片13平方公里、全国面积最大的集中连片棚户区已经全部改造完成。这项棚改工程不仅让11万棚户居民搬进了新居,更腾出了9平方公里的土地,实现了资金全部“打平”。
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总理部署深入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工作之一。会议决定,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将棚改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国重点镇。
李克强明确,我国目前仍有1亿居民住在棚户区,改造潜力仍然很大。他要求有关部门通过卫星遥感等方式进一步排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挖掘拉动投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 (王念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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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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