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终止IV级防汛应急响应
7月13日,记者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根据雨情、水情及变化趋势,按照《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规定,当日9时,我省终止IV级防汛应急响应。
受7月9日以来强降雨影响,渠江干流及部分支流出现超警戒超保证水位洪水。7月10日17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今年我省首个IV级防汛应急响应。随着雨情汛情发展,7月11日零时,防汛应急响应升为Ⅲ级。
本轮强降雨期间,渠江流域的巴中、达州、广安等市,团结协力共战洪水,经过前期风险预警预报和人员转移疏散,渠江及其支流洪峰顺利通过巴中、达州、广元后进入重庆境内。7月12日9时30分,我省防汛应急响应再次调整回到IV级。
渠江干流洪峰出川后,渠江渠县站水位于12日12时20分退至警戒水位以下,广安站水位于12日23时50分退至警戒水位以下。截至13日7时,省内江河水势平稳,无超警戒水位。气象部门预报,13日8时至14日8时,全省几无暴雨。
《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规定,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响应终止建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后,即可终止IV级防汛应急响应。(记者 邵明亮 黄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