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推动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全部建立党组织
《意见》规定,各地各部门可通过5条渠道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各级党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干部要结合建立党建联系点直接联系指导一批,着力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各级行业系统和职能部门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选派一批党员业务干部,结合业务监管和服务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指导。也可统筹选派一批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到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指导党建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在县乡工作且到村任职期满的选调生,也可挂职担任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面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高校毕业生以及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公开选聘一批全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统筹安排到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及所在园区、楼宇、商圈等开展党建工作指导。
《意见》明确,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履行5项职责任务。要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指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引导两新组织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要指导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帮助引进党员职工或在优秀职工中发展党员,指导健全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坚持抓党建促发展要求,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实际,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作用。要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加强对群团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等工作。要充分发挥所在单位职能优势和自身专业特长,力所能及地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促进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还提出建立分级培训、走访报告、分类考评、动态调整制度和经费等政策支持,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激励保障。(记者 林凌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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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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