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本科205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专科175分。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本科200分;专科185分。2.音乐学(理论)类专业:本科245分。3.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专业:本科290分。4.录音艺术类专业:本科285分;专科265分。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本科280分。6.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70分,专科250分。其中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音乐表演类其他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本科层次不低于40分,专科层次不低于30分。
三、戏剧影视舞蹈类专业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本科310分;专科295分。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本科220分;专科195分。3.舞蹈类专业:本科210分;专科190分。4.服装表演类专业:专科200分。5.编导类专业:本科205分;专科195分。
四、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70分;专科65分(三州考生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满分为100分,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编导类专业满分为300分,其余各类专业满分均为400分。(记者 赵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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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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