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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4

蹭课省政府|地方政府发展PPP,核心功能不是融资!

  • 2016年08月25日 07时30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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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简介

      主题:PPP的核心功能与发展策略

      讲课人: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 马骁

      时间:8月23日

      马骁,经济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兼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财政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致力于财政基础理论,国家治理与财政制度建设、收入分配与反贫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研究。

      川观君整理马骁教授在省政府常委会上的讲课干货,如下:

      四川发展PPP成效显著。截至6月30日,我省有746个PPP项目入库,入库项目总金额7823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示范项目金额238亿元。

      究竟该如何认识和发展PPP?我从三个方面报告自己的体会。

      我国为什么大力推行PPP?

      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当有政府包揽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的传统方式力不从心时,必须创新供给方式,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资本快速集中,变成为现实的选择。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是最大化公共利益。而PPP恰好能促进政府、市场、社会在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领域扬长避短、精诚合作,为公共利益最大化提供条件。

      PPP的核心功能是什么?


      我们认为PPP是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社会资本)共同履行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责任的一种治理模式,平等的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其典型特征。

      PPP的核心功能是共同治理,不再是融资功能。

      ——PPP中的正式计划必须由政府和社会资本通过协商、共同制定并以契约方式认可。

      ——在新设组织机构中,如何安排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的人员,包括领导者以及领导行为均须通过合同进行约定,以及达成控制约定。即谁来界定行动偏离了计划、谁来纠偏等须通过事先约定来加以解决。

      ——共享利益。原则上政府部门通过增强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水平和质量维护公共利益,社会资本通过供给公共产品月服务获取经济利益。

      ——共担风险。原则上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政府承担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分担。

      如何发展好PPP?

      ▶坚持“标准化”

      在推动PPP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标准,不能把PPP作为一个框,什么项目都往里装。那些能够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领域不应纳入PPP模式,而纳入PPP模式的公共产品与服务项目必须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坚持“规范化”

      从长远来看,“规范化”就是要法治化,即要加快PPP领域的立法进程,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未来一两年内,“规范化”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政府与社会资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政府在与社会资本的互动中药坚持互利互惠,放弃单一的融资思想,防止程序不规范、合同约定不合理,杜绝隐性保底承诺。

      二是要建立合理的PPP收费定价机制,切实保障社会资本权益。PPP项目收费定价机制的建立应恪守“盈利而非暴利”的价值取向。考虑到PPP项目合同周期长,合同应明确对社会资本收益“可调整”的条款,以平衡项目风险和收益,稳定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的预期。

      三是实行阳光化运作。

      ▶坚持“多元化”

      这是推动PPP发展的关键。

      ●鼓励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以改变PPP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发起为主的格局。

      ●是政府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恰当选择PPP模式类型。

      一般而言,公益性项目比较适宜采用付费合同或租赁合同形式的PPP,比如DBO(设计—建设—运营)、DBOM(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经营性项目比较适宜采用特许合同形式的PPP,比如BOT(建设-运营-移交);具有网络化运营技术特点的供水、供电、地铁等项目,比较适宜采用付费合同形式的PPP,比如DBO(设计-建设-运营)、DBOM(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如果项目战略地位重要则要慎用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

      ●对适用PPP模式领域的选择应当突出重点。

      假设财力状况难以对PPP项目进行大范围、大力度扶持,也许可以优先选择需求量大且有稳定使用者付费收益的城市轨道交通、供水等项目,而把现行财政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的教育、医疗、养老机构等项目作为次优选择。

      ●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形成政策合力。

      ●既要欢迎央企国企,也要欢迎民营企业。关键是政府能够连续地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民营企业对政府的信心。

      ▶坚持“专业化”

      让专业的人和机构做专业的事。

      一要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充实PPP项目管理队伍。

      二是完善评估咨询论证市场,切实开展第三方评估。

      三要建立和完善争议协调和冲裁机制。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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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蹭课省政府|地方政府发展PPP,核心功能不是融资!

  • 2016年08月25日 07时30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   本期简介

      主题:PPP的核心功能与发展策略

      讲课人: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 马骁

      时间:8月23日

      马骁,经济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兼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财政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致力于财政基础理论,国家治理与财政制度建设、收入分配与反贫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研究。

      川观君整理马骁教授在省政府常委会上的讲课干货,如下:

      四川发展PPP成效显著。截至6月30日,我省有746个PPP项目入库,入库项目总金额7823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示范项目金额238亿元。

      究竟该如何认识和发展PPP?我从三个方面报告自己的体会。

      我国为什么大力推行PPP?

      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当有政府包揽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的传统方式力不从心时,必须创新供给方式,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资本快速集中,变成为现实的选择。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是最大化公共利益。而PPP恰好能促进政府、市场、社会在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领域扬长避短、精诚合作,为公共利益最大化提供条件。

      PPP的核心功能是什么?


      我们认为PPP是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社会资本)共同履行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责任的一种治理模式,平等的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其典型特征。

      PPP的核心功能是共同治理,不再是融资功能。

      ——PPP中的正式计划必须由政府和社会资本通过协商、共同制定并以契约方式认可。

      ——在新设组织机构中,如何安排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的人员,包括领导者以及领导行为均须通过合同进行约定,以及达成控制约定。即谁来界定行动偏离了计划、谁来纠偏等须通过事先约定来加以解决。

      ——共享利益。原则上政府部门通过增强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水平和质量维护公共利益,社会资本通过供给公共产品月服务获取经济利益。

      ——共担风险。原则上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政府承担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分担。

      如何发展好PPP?

      ▶坚持“标准化”

      在推动PPP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标准,不能把PPP作为一个框,什么项目都往里装。那些能够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领域不应纳入PPP模式,而纳入PPP模式的公共产品与服务项目必须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坚持“规范化”

      从长远来看,“规范化”就是要法治化,即要加快PPP领域的立法进程,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未来一两年内,“规范化”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政府与社会资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政府在与社会资本的互动中药坚持互利互惠,放弃单一的融资思想,防止程序不规范、合同约定不合理,杜绝隐性保底承诺。

      二是要建立合理的PPP收费定价机制,切实保障社会资本权益。PPP项目收费定价机制的建立应恪守“盈利而非暴利”的价值取向。考虑到PPP项目合同周期长,合同应明确对社会资本收益“可调整”的条款,以平衡项目风险和收益,稳定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的预期。

      三是实行阳光化运作。

      ▶坚持“多元化”

      这是推动PPP发展的关键。

      ●鼓励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以改变PPP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发起为主的格局。

      ●是政府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恰当选择PPP模式类型。

      一般而言,公益性项目比较适宜采用付费合同或租赁合同形式的PPP,比如DBO(设计—建设—运营)、DBOM(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经营性项目比较适宜采用特许合同形式的PPP,比如BOT(建设-运营-移交);具有网络化运营技术特点的供水、供电、地铁等项目,比较适宜采用付费合同形式的PPP,比如DBO(设计-建设-运营)、DBOM(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如果项目战略地位重要则要慎用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

      ●对适用PPP模式领域的选择应当突出重点。

      假设财力状况难以对PPP项目进行大范围、大力度扶持,也许可以优先选择需求量大且有稳定使用者付费收益的城市轨道交通、供水等项目,而把现行财政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的教育、医疗、养老机构等项目作为次优选择。

      ●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形成政策合力。

      ●既要欢迎央企国企,也要欢迎民营企业。关键是政府能够连续地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民营企业对政府的信心。

      ▶坚持“专业化”

      让专业的人和机构做专业的事。

      一要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充实PPP项目管理队伍。

      二是完善评估咨询论证市场,切实开展第三方评估。

      三要建立和完善争议协调和冲裁机制。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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