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重建新路子·部委谈]国土资源部:独具四川特色的基层防灾体系成型运转
重建三年,地灾防治工作在保障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环境安全方面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取得了哪些成效?在地质灾害防治上又有哪些创新呢?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绝大部分已经完工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办主任崔瑛介绍,芦山地震发生后,国土资源部即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从保障灾后重建用地需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大土地整治支持力度等方面给予芦山地震灾区全方位支持,特别是,全力支撑一县一区工业重建和“飞地工业园区”建设。
与此同时,积极指导四川省完成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中,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编制的《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充分总结和吸收近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先进经验,“在防治理念、规划管控、责任落实、工作部署上,都有所创新。”同时,坚持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为灾后恢复重建和生态环境修复提供了地质安全保障。
崔瑛介绍,截止目前,纳入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185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绝大部分已经完工,获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芦山地震发生至今,整个芦山灾区没有发生1起重大群死群伤事件,实现了强震之后无大灾的防灾目标。在雅安地震灾区,不仅规划的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任务提前2年全面完成,而且经过3个汛期的考验,连续实现了地质灾害零死亡。
四川特色的基层防灾体系已经成型运转
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在地质灾害防治上的创新,崔瑛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创新应急调查风险评估和重大隐患应急处置机制。崔瑛介绍,在应急调查风险评估方面,地震发生后,国土资源部迅速调配5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急赴灾区排查地灾隐患,对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和灾区中小学校地质灾害危险性展开评估。“这为后期农房重建选址、治理工程开展、防灾措施部署、恢复重建工程规划部署等系列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全面详实的依据。”
同时,在重大隐患应急处置方面,区分轻重缓急,对危害大、险情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在最短的时间内集中优势力量优先整治,有力保障灾区震后安全度汛,为实施后续综合治理工作抢得了时间和空间。
二是实事求是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崔瑛介绍,在芦山地震恢复重建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被开创性的单独列入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的范围,作为11个专项规划之一,健全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体系。
“规划的编制结合了当地地质灾害的种类、威胁程度及分布的实际,并且把规划的调整权限下放至市、县,保障地灾防治与重建规划有效衔接。创造性的将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监测预警等防灾措施与生态治理、区域复绿、土地复垦等相结合,切实拓展灾区地质环境容量。”崔瑛说。
三是构建“以地方为主体”分级负责共防共治的新体系。崔瑛说,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上,将责任进行了“落地”,“将特大型以外的地灾防治项目的实施权限全部下放到了市县,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崔瑛表示,将责任“落地”后,基层组织和灾区群众的广泛参与对于地灾的防治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依托基层组织确保了防灾措施的‘到位’,对于重要转折天气的及时预警和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意义重大,群众的参与则确保了防灾要求的‘兑现’,在芦山地震地灾监测中,将群众充分吸纳到监测员的队伍,同时给予一定的报酬,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
在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过程中,四川对“地方作为主体”的重建模式进行了创新,既明确了地方的责任,又激发了群众重建家园的热情,尤其是在灾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发挥巨大作用,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
崔瑛认为,随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树立了标杆。独具四川特色的基层防灾体系已经成型运转。 (记者 杜玉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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