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四个较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是警示提醒较真。采取“函询+谈话”的模式,要求问题人端正态度,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良影响,让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个人“说清”,又让纪检监察人员进一步“核清”,既把德阳市委“一诺三清”廉政制度落到了实处,又强化警示提醒有的放矢,克服了函询谈话警示提醒无目的、无实效、“放空炮”现象。
三是治标治本较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基础,也是关键。要把住第一道关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违纪走向违法。驻局纪检组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实行了日常约谈(常规预防)和重点约谈(警示提醒)制度,启用《德阳市财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记录本》,从纪律和制度上严格起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是治标之举,又是治本之策。让“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表面上治理的是苗头性违规违纪行为,本质是加强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四是廉政考核较真。奖惩逗硬,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科室(单位)及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干部评先评优和组织选拔任用等,充分体现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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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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