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9号建议答复的函
冯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自贡小城镇建设及生态环境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49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自贡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资金、项目、人力等诸多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大力支持自贡市改善生态环境质量。6月12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波与自贡市范波书记、何树平市长进行了对接会商,就加强项目包装、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形成备忘录,提出我厅将全力支持自贡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提升,以项目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与自贡同向发力,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具体从三个方面推进落实:一是抓住“十四五”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等重大机遇,抢抓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特别是农行和农发行政策性贷款的窗口期,做好项目包装和编制;二是将农村污水处理、河道清淤、城市修复、绿地建设等单个项目以流域和城乡的概念统筹起来,重点编制和包装“棚改和老旧小区的市政管网设施”、生态廊道建设、第二水源建设等类型项目,以项目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三是我厅将全面调动专家资源,支持自贡市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以一月一频次主动上门服务,为自贡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
据初步统计,“十三五”以来,我厅为自贡市争取安排了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8.20亿元,其中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4.03亿元,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17亿元,涵盖了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以及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等多个领域,资金总量在全省排名靠前,积极助推自贡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二、强化以规划引领污染防治。我厅组织编制了《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7—2020年)》和《沱江流域水质达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已印发沱江流域各市人民政府,有力地促进了包括自贡市在内的沱江流域各市水质改善。积极争取把自贡市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内容以争取国家支持,同时尽力推荐自贡市的项目进入省上“十四五”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为推进实施自贡市的污染防治项目,改善自贡市生态环境质量创造好条件。
三、选派精干力量支持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厅选派了精干力量具体指导、帮助自贡治理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方案》,选派环保专家、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叶宏研究员为首的专家团队驻点自贡市,梳理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中遇到的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与自贡市共同破解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中的难题,确保《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八大任务取得实效。二是选派一名处级干部调任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加强了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力量。三是协调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于2019年5月与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一年多来,该院在“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沱江开发与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方面对自贡市给予了大力的技术支持,今后还将在绿色产业发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标准法规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
四、积极培养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我厅充分发挥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等机构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驻点研究优势,开展技术学习和技术交流,积极打造一支立足自贡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加强自贡市生态环保人才的造血功能,全面提升自贡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
今后,我厅将进一步采取有效举措,推进自贡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同时积极为自贡市项目的编制申报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撑,力争将自贡市成熟度高、实施性强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上的“大盘子”以获得国家和省上的支持,促进当地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吴军捷
联系电话:028-80589052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