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木有]:刘厅长,现在推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流转,可以说给予农村更多的机遇,更多的开发企业也将眼光投入了这块,但这样大肆的利用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商业开发,那是否考虑过未来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呢?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刘永湘]:这还要跟广大网友提醒一下,用集体建设用地来搞开发,无论是在法律法规还是现在的统筹城乡改革,都没有这方面的明确的规定,就是有规定也是限制性的。应该说法律法规是不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经营性用地用于开发建设。这方面主要是限制性的规定,现在统筹城乡改革过程中,通过农房联建,从农村联建发展到成片的联建,就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来搞开发,这是一个误解。从全世界的角度来看,土地的用途管制都是通用的。凡是没有确定为建设用地范围的,一律都不能搞建设。所以通过打擦边球的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开发商的利益可能也得不到合法的保障。今后这些购房者的利益更是得不到合法的保障。希望大家在这个问题上慎重,一定要按规定来流转土地,按规定的用途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