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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湘副厅长介绍如何确保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
2011年04月28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发邮件推荐给朋友    
 
  [主持人]:谢谢。刚刚我们在节目一开始也提到了今年是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攻坚之年,我省城镇要完成35万套的建设任务,时间相当紧迫,任务十分繁重,刘厅长,请您介绍一下国土资源厅在确保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方面采取的措施。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刘永湘]:我们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就是三句话,十二个字,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我们措施主要是这么几项,一个是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指标,涉及到这方面我们已经做了全面的安排,将按照国家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提出来的目标,在计划的安排上做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二是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些用地的供应计划,用地的供应计划我们将做好这一计划的编制、公布和实施的工作。7月5号之前,我们都向社会公布上半年住房用地计划的落实情况,在明年1月5号前,要公布今年全年住房用地计划的落实情况。第三项措施,就是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我们要做到及时的供应。主要是这五类住房建设用地我们要尽快安排。一个是廉租住房,第二是经济适用住房,第三是公共租赁住房,第四是限价商品房,第五是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这五类住房用地我们都要优先安排,保障按时开工。第四,我们要推进商品房项目配建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制度。也就是说在有条件的项目,我们都要按3%到5%来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时候,把这个配建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当中,明确约定,全程监督实施。第五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建设保障性住房要按照城乡的规划,综合考虑被保障人群的工作生活实际,合理确定选址和地块,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建设的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不扩大规模,人均建设标准也不得突破当地的规定,异地改建的应按照土地利用综合规划,经充分论证后,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符合国家规定建设套型面积和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地。但是对于配套建设商业、服务业经营设施用地,比较实施有偿使用,以招拍挂方式来供地。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按照审批改革的要求,各地都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尽量提早完成报批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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