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

  • 2014年11月12日 11时43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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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办函〔2014〕163号

    (已废止)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钟 勉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 员:薛 康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一宏 财政厅厅长

          邵小龙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书平 财政厅副厅长

          蔡文强 审计厅副厅长

          王川红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 铀 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谢 涛 四川银监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指导督促全省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文件;研究处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过渡期在建项目融资等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全省政府债务举借控制实施方案;制定全省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工作机构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厅,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财政厅厅长王一宏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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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

  • 2014年11月12日 11时43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办函〔2014〕163号

    (已废止)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钟 勉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 员:薛 康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一宏 财政厅厅长

          邵小龙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书平 财政厅副厅长

          蔡文强 审计厅副厅长

          王川红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 铀 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谢 涛 四川银监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指导督促全省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文件;研究处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过渡期在建项目融资等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全省政府债务举借控制实施方案;制定全省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工作机构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厅,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财政厅厅长王一宏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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