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川府发[2012]28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5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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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莎莎
川府发[2012]28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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